疫情期间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亟待多方联防联控

2020-11-27 16:08 / 查看:623

今年以来,不法分子利用此次疫情的长期性、反复性抓住不同群体的迫切需求,如利用人们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疫情期间出行不便无法求职以及疫情引起的信用卡持卡人还款不便、还款能力下降等因素造成的心理恐慌,在诈骗话术、诈骗渠道、诈骗手法方式上不断翻新,令广大人民群众防不胜防。目前辖内与疫情相关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大幅增长,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一、疫情期间巴州发生电信诈骗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巴州辖内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造成损失金额3120.6万元,同比上升86%。损失金额已达1038.52万元,同比上升242.79%。通过案件类型分析,其中: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200起,占比24.39%,排列第一。全州已有187名教师和学生被骗,损失金额247.94万元,有30名医生和护士被骗,损失金额67.61万元,涉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16名,涉及单位部门18名,损失金额184.2万元。案件的发生反映出相关单位对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宣传措施不力,主体责任不到位。

二、电信诈骗屡屡出现的主要原因

电信骗屡屡出现、不法分子屡屡得手,究其原因有多个方面:

(一)不法分子方面。一是发卡数量和用卡金额的大幅增长引起不法分子窥探。近年来银行发卡数量增多,客户用卡交易量增长,巨大的用卡人群和资金量给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提供了新的空间;二是不法分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使诈骗手段更加隐蔽,作案手法趋多样化、团伙化、高科技化。加之疫情原因,人民群众出行不便,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不见面的特点,更容易博得被害人的信任。并且这种非接触使不法分子的道德感、约束感下降,侥幸心理增强。

(二)持卡人方面。一是保密意识不强。在进行账户操作时,对身边环境毫无戒备,被摄像头、假键盘窃取卡号和密码或被不法分子偷窥信息或调包。密码设置过于简单,采用类似“888888”,生日日期或一直使用银行卡的初始密码等行为,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二是警惕性不高。持卡人对来历不明的短信、电话或者户外张贴的告示等轻易相信,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帐户信息,或在没有与银行真正核实情况下贸然转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因疫情原因对网络的依赖加大。因疫情导致出行不便,网络购物、网络求职、网络贷款及还款和居家上课成为一部分群众新的生活方式。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购物不便、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三、多方合力,共同防范电信诈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识别防范能力。督促巴州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媒体平台通力合作,并通过走进社区、介绍经典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同时,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短信、微信、微博、公共交通等平台发送防范提示语,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维度宣传防范技巧,增进公众对金融业务的了解,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二)突出营业网点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近几年电信诈骗和金融诈骗作案规律,强化营业网点是防范电信诈骗主战场和最后一道防线的认识,要求各机构严格落实“四询问、一告知”等各项要求,特别是对首次交易就进行大额转账、主动要求开办、补办网银以及开通有安全风险业务的客户加强风险告知,主动提醒劝阻,认真落实“存款实名制”和“一行四卡”制度,严格客户有效证件审核,堵塞账户管理漏洞。

(三)持续完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账户黑名单制度。辖内银行业通过持续完善涉案账户黑名单制度,不断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前端防控能力。如工行巴州分行利用总行研发的“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定期从当地公安机关获取电信诈骗案件的相关数据,并及时逐级上报入库。目前已从州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师刑侦支队获取电信诈骗犯罪的账号及其他信息共计113条,累计获取175条,为柜面员工识别电信诈骗、防阻客户转账汇款提供技术支持,取得较好的防范效果。

(四)深化多方联动防阻工作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联动,不断深化多方联动防阻机制。目前自治州反电诈联席办通知各成员单位及各金融机构,将州公安局联合360公司共同研发的“慧眼识诈”手机APP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广大群众进行安装。“慧眼识诈”手机APP可对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进行拦截,对涉嫌诈骗病毒程序进行识别处理,降低被骗概率。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王振东、周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