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联社党委委员高新玲一行 莅临和静县联社调研

2021-03-19 11:10 / 查看:380

3月1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高新玲一行到和静县联社调研并指导工作。调研组到和静县联社建设路信用社、乃门莫敦信用社、223团信用社3家基层网点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高新玲就每个网点的人员、环境、存贷款规模、业务发展情况等向网点主任进行了解。

调研结束后,高新玲一行与和静县联社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和静县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樊文萍就目前和静县联社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以及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纪委书记、监事长初俊杰就联社纪委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如何做好日常监督等工作向调研组进行了详细汇报。

高新玲听取汇报后指出:一是联社党委要重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治区联社党委在2021年将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年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二是联社党委要细化四个责任清单。联社党委要根据自治区联社四个责任清单,结合本联社实际细化清单并将工作落地,要从实际工作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对班子成员、对网点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切实扛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的责任。纪委书记要发挥协调和监督的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深刻领会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要根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不能一学了之,要对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逐一整改,这样才能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五是积极探索如何开展好同级监督工作。联社党委和纪委在工作中要协调配合,树立监督与被监督的思想,共同推进并落实好“两个责任”。

 

                    (和静县联社 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