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多举措做好互联网金融 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2021-02-26 11:58 / 查看:648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多举措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度,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关键点和薄弱点,根据辖内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实际状况,采取多项举措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P2P投资者来访情况

自2019年12月以来,我分局接待2批P2P投资者反映新疆丰汇金融公司不能还本付息。我分局立即向新疆银保监局、巴州金融办通报该情况,新疆银保监局告知该公司自2019年下半年起已出现经营困难,乌鲁木齐经开区金融办已介入前期处置工作。2020年3月,新疆银保监局通报:自治区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将该公司立案侦查。根据巴州金融办统计,巴州辖内共有投资者266名,涉案金额高达4600余万元。根据新疆银保监局、自治区金融办的要求,分局已向来访人员告知该公司具体处置方案。

(二)积极做好“输入型风险”排查情况

根据自治区网贷整治办的要求,各地监管机构要严防异地网贷机构通过注册地、通过迁址、股东变更等方式进入各地州。我分局根据巴州实际情况,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辖内网贷机构、分支机构及各类代理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加大对变相开展网贷业务的其他机构的查处力度,严防“输入型风险”。

我分局具体牵头此次工作,联合巴州金融办、巴州工商局、巴州网信办对网贷企业广告领域开展排查,对网贷企业注册相关数据进行筛查,对在册、“疑似”网贷企业进一步排查,对在册、“疑似”网贷企业网上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平台进行逐一排查。配合做好其他领域中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整治工作。经认真排查后反馈,巴州辖内未发现变相开展网贷业务的其他机构。

二、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合作。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加强与巴州金融办沟通,化解对该项工作的具体分工存在的分歧,继续加强开展联合作业。

(二)加强对未纳入整治名单网贷机构的管理。继续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辖内从事网络借贷活动的网贷机构进行摸排,掌握辖内网贷机构的真实情况。

(三)防范增量风险,对工作中新发现的风险主动采取处置措施。分局将继续组织各成员单位摸底排查辖内网贷机构,掌握网贷机构实际情况、准确摸清行业风险底数,建立基础信息档案,为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及网贷风险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