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银行业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2022-05-20 13:27 / 查看:1682

统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对更好地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结合实际,政策引领,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政策引领,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目前,辖区银行机构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较少,信贷支持力度较弱,培育和引导不足。为此我分局及时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充分运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更新发布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规模养殖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对于产业基础好的示范引领县,鼓励各地探索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政策性金融+旅游+乡村振兴”“银行+公司+合作社+ 农户”等模式。  

二、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政策。针对农业天生弱质性,投资回报不高,获得资金支持难度较大、抗风险能力偏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在普惠型涉农贷款中占比较小的实际。引导辖区银行机构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首贷、信用贷,在贷款利率、担保条件、贷款期限等方面鼓励制定差异化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截至一季度末,普惠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余额2087.4万元,普惠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18690.15万元,家庭农场贷款余额118304.91万元。

三、主动出击,一户一策。辖区银行机构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提供更加综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长为具有造血功能的市场主体,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切实把农业变成致富的产业,力争早日实现建档评级全覆盖的目标。目前辖内符合建档评级基本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50户,已建档231户,已授信133户,已用信75户,建档覆盖率27.18%。如辖区某农行主动对接各乡支行,摸清信贷资金需求,一户一策。首轮对接上级推送的自治区级及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名单,与其中17家企业及合作社开展信贷合作,贷款余额61053万元。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王群 )